长春供暖
今年完工的新楼热用户可只交20%热费
[导读]长春宇光热力的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孙伟东接听热线电话,开始接听有供暖疑问的市民们的来电。在短短1小时时间里,孙伟东解答了20余位市民的疑问。
15日9时30分,本报邀请到来自宇光热力的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孙伟东准时坐在了本报热线电话前,开始接听有供暖疑问的市民们的来电。在短短1小时时间里,孙伟东解答了20余位市民的疑问。
葛先生:我家住在高新区宝来雅居小区,归宇光热力供热,我家有一个斜顶的阁楼,这个阁楼有一部分面积的高度是在1.2-2.1米之间的,我看供暖条例上说,
净高在1.20米至2.10米的部分应计算1/2面积
,我家这个阁楼的整个面积都在产权证内,现在热企要收阁楼的全面积的热费,合理吗?
解答:对于您家的情况,供暖条例明文规定,
住宅阁楼安装采暖装置的,按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
,所以您家的阁楼是应该全额收取热费的。
陈先生:我家住在文庭雅苑小区,今年新开盘的,刚拿到钥匙,今冬想入住,想知道是否可以按照住户交20%,开发商交80%这样的规则进行缴费?这样缴费是正常供热吗?
解答:该楼属于
闲置
楼,几年前便已完工。正常来讲,完工时开发商便已经与热企签订了供热合同,那么您家的楼就不属于2012年刚刚完工的楼,也就是,不是今年新入的楼。如果是2012年刚完工的楼,那么您可以执行交20%,开发商交80%。现在您的情况您可以再详细咨询一下开发商及热企,如果想用热,应该是要交全款的。(周东魁郝云鹏倪川张鹏飞)